原子熒光燈是能激發固定波長的燈,提供某一種或多種元素的波長,用于檢測樣品對某種波長的吸收度,從而確定此種元素在樣品中的含量。光源一般都是由氘燈和鎢燈(鹵鎢燈)及其燈架組成;反射鏡一般用凹面反射鏡。有些儀器的外光路系統采用透鏡或柱面鏡。這些鏡子的作用是把光源發出的光成像在單的人射狹縫上。或者說,把光源發出的光,集中到單色器的入射狹縫上,并均勻照明單色器的入射狹縫。有時候也講,光源的燈絲和入射狹縫是物像關系。
原子熒光燈含有中空管狀的陰極,由金屬元素或者含有該金屬的合金制成,密封于充有低壓的稀有氣體玻璃管內。通過輝光放電,從而獲得陰極中的元素的譜圖。與普通的元素燈相比較,的效果會更加穩定。因此可以使用更大的頻譜帶寬來進一步提高能量。一般來說,由低熔點和易揮發元素如鉍、鉛、銻、硒、鋅等制成的原子熒光燈具有較好的應用效果。
原子熒光燈的保養常識:
1、使用低熔點元素的原子熒光燈時,應避免有較大的振動,用后不能立即更換其他燈,需要冷卻后再換。
2、打開燈電源開關后,應慢慢將電流調至規定值,驟然將燈電流升至規定值會使陰極表面發生噴射,影響燈的使用壽命,嚴重時還會使陰極遭道到破壞。
3、原子熒光燈一旦打碎,陰極物質暴露在外面,為了防止陰極材料上的某些有害元素影響人體健康,應按規定對有害材料進行處理,切勿隨便亂丟。
4、取放或裝卸元素燈時,應拿燈座,不要拿燈管,更不要碰燈的石英窗口,以防止燈管破裂或窗口被沾污,異致光能量下降。如發現窗口有油污、手印或其他污垢,可用脫脂棉沾上酒精來輕輕擦試。
5、元素燈如長期擱置不用,將會因漏氣、氣體吸附等原因而不能正常使用,甚至不能點燃。所以,每隔3-4個月,應將不常用的燈通電點燃2-3小時,以保持燈的性能并延長其使用壽命。
6、原子熒光燈使用一段時間以后會衰老,致使發光不穩,強度減弱,噪聲增大和靈敏度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可用激活器加以激活,多數空心陰極燈在經過激活處理后其使用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復,延長燈的使用壽命。